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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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教育附加费的费附附加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
教育附加费的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育费营业税的什科税额为计费依据。
征收率:教育费附加的教育加教计入征收率为3%。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费附附加紧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三税”税额的育费3%。
教育费附加是什科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教育加教计入营业税的费附附加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法律依据】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育费暂行规定》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教育附加税计算方法
教育附加费的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3%;教育附加费的计费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国务院于1986年4月28日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指出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 (国发[1984]174号文) 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简称纳费人)。凡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亦为代征教育费附加的义务人。 农业、乡镇企业,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费附加。国务院(国发[2010]3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103号)文件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适用于现行有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规定,凡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纳税人均需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指什么?
教育费附加是指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有利于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计算公式为: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
相关规定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规定:教育费附加以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缴纳人,以缴纳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按1%的征收率,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但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对农村、乡镇企业由乡人民政府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的,不另征收教育费附加。
对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是否按实际缴纳的临时经营营业税或产品税税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各地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应退回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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